獎勵制度-獎學金申請
獎學金申請
為鼓勵並吸引更多本校學生修讀本學分學程,特此設立獎勵制度鼓勵申請通過修讀之在學學生
- 申請資格:大一生已完成本校入學註冊者;大二(含)以上之大學部學生前一學期之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者
- 獎勵名額:依審查成績由高至低排序,取其前6名學生發放獎學金(審查成績不得低於80分);如預成績相同時,再依申請學生之(1)英文能力成績、(2)相關認證成績、(3)其他有利文件之順序高低,進行比序決定順位
- 獎勵項目(實際金額以當年度經費調整,一點非等於一元):
- 第1、2名:6000點
- 第3、4名:3000點
- 第5、6名:2000點
獎學金審查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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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身分 |
英文能力證明 (占50%) |
相關認證成績 (占50%) |
其他加分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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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一新生(第一學期) |
依據CEFR國際語言能力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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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入學考試英文成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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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有利審查資料評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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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一第二學期及大二以上之學生 |
修讀本學程之課程,且已取得學分之課程平均成績 |
修讀本學程之全英語課程且成績為80分以上,一門課加1分。 另,依據相關有利審查資料評分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