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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制度-獎學金申請

 

獎學金申請

為鼓勵並吸引更多本校學生修讀本學分學程,特此設立獎勵制度鼓勵申請通過修讀之在學學生

  • 申請資格:大一生已完成本校入學註冊者;大二(含)以上之大學部學生前一學期之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者
  • 獎勵名額:依審查成績由高至低排序,取其前6名學生發放獎學金(審查成績不得低於80分);如預成績相同時,再依申請學生之(1)英文能力成績、(2)相關認證成績、(3)其他有利文件之順序高低,進行比序決定順位
  • 獎勵項目(實際金額以當年度經費調整,一點非等於一元):
    • 第1、2名:6000點
    • 第3、4名:3000點
    • 第5、6名:2000點

 

獎學金審查標準

       項目

身分

英文能力證明

(占50%)

相關認證成績

(占50%)

其他加分項目

大一新生(第一學期)

依據CEFR國際語言能力指標

  • C2精通級:100分
  • C1流利級:90分
  • B2高階級:80分

大學入學考試英文成績

  • 頂標:100分
  • 前標:80分
  • 均標:60分

相關有利審查資料評分

大一第二學期及大二以上之學生

修讀本學程之課程,且已取得學分之課程平均成績

修讀本學程之全英語課程且成績為80分以上,一門課加1分。

另,依據相關有利審查資料評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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